開放型燈具新規上路!業者必看節能標章申請要點

法規依據

依據 經濟部能源署於 2024 年(民國 113 年 9 月 4 日)公告《開放型燈具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》,並自公告日起正式實施。本次公告明確定義開放型燈具的適用範圍,並針對發光效率、光生物安全性、閃爍控制與標示要求提出統一規範,對商辦、倉儲與工業照明等高用電場域影響深遠。

📎 法規連結開放型燈具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

適用範圍

  • 適用於室內使用之開放型燈具,包括山型燈、工事燈、中東型燈、支架燈、層板燈、線型燈等。
  • 符合CNS 14335、CNS 14115、CNS 15592 標準或經主管機關認可者。
  • 已公告有節能標章的燈具品項(如室內照明燈具、平板燈、天井燈、筒燈暨嵌燈)不適用本基準。

能源效率基準

  • 發光效率(lm/W) ≥ 150 lm/W。
  • 實測值須達標示值的95% 以上。
  • 功率因數(PF)≥ 0.90,且實測值須達標示值的 95% 以上。
  • 演色性(Ra)≥ 80,特殊演色指數 R9 > 0。

光生物安全與共通性要求

  • 光生物安全性須符合CNS 15592「無風險等級」。
  • 光束維持率:1,000 小時 ≥ 97%;3,000 小時 ≥ 95%
  • 閃爍指標:Flicker Index ≤ 0.05;Percent Flicker ≤ 5%

測試方法

  • 測試條件依 CIE 70、84、121 標準進行光強度分布測試,角度間距 ≤ 2.5°。
  • 色溫與演色性依 CNS 15437、CNS 15497 或 CNS 16047 測試。
  • 光通量以測角光度計量測結果 為準。

產品標示要求

產品與型錄上需明確標示:

  • 節能標章使用者名稱與地址
  • 若為代理商銷售,須同時標示製造商名稱與地址
  • 額定功率、總光通量、演色性、色溫、發光效率、功率因數、光生物安全性、閃爍指數及閃爍百分比

京鴻建議

  • 提早送樣測試:開放型燈具多樣、結構差異大,應及早安排光效與閃爍測試。
  • 同步檢視安規合格性:確保產品同時符合 CNS 14335、14115 標準。
  • 整合測試與文件:京鴻檢驗提供 CIE 與 CNS 標準測試、光學性能分析、節能標章文件輔導, 協助廠商一次完成檢驗與節能申請。

京鴻檢驗將持續追蹤最新法規動態,並提供完整的產品測試與合規建議服務,協助業界順利應對新版認可基準之要求。

延伸學習(影音版)

如果想用聽的方式快速掌握,我們也整理了完整影音解說:

免責聲明

本文僅供產業資訊參考,不構成法律或技術建議。請以主管機關正式公告與官方法規原文為準。

歡迎洽詢服務窗口:京鴻 王小姐 (05)599-0970~72
Email: [email protected]

分享你的喜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