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版 CNS 14335 116 年 7 月正式上路!一般室內照明燈具(含感應燈、露營燈)檢驗規範一次搞懂

燈具安規與產品安全系列|第 3 部

隨著 LED 技術全面普及,台灣同步修正 一般室內照明用燈具檢驗規定,並將於 民國 116 年(西元 2027 年)7 月 1 日 起全面適用新版標準。

本次修正不只更新安規條文,檢驗品類、測試項目與適用邊界也同步調整,對燈具廠商影響明顯。

為什麼要修正室內燈具檢驗標準?

過去標準以傳統燈具為主,但現在市場主流已轉為 LED,無論在 光源形式、電源設計或使用情境 都與以往不同。

👉 新版標準的核心,是讓 技術升級的同時,安全與性能同步提升

這次修正影響哪些燈具?

新版規定主要適用於 額定電壓 300V 以下 的以下燈具類型:

  • 固定式燈具:吸頂燈、壁燈
  • 可移位式燈具:檯燈、立燈
  • 燈串與管燈:裝飾燈串、聖誕燈
  • 神明燈

116/07/01 起新增列管

  • 移動感應式燈具(固定或移動式)
  • 露營用燈具
哪些燈具不在檢驗範圍?以下情況可排除於本次檢驗規定之外:
  • 僅使用 USB 5V 供電(無變壓器、無內建電池)
  • 僅使用 汽車點菸器供電
  • 使用 工業級三相電源
  • 僅使用一次性乾電池(3 號、4 號電池)
  • 經認定為玩具並通過玩具檢驗之產品

CNS 14335(109 年版)三大關鍵修正(重點)

新版 CNS 14335 的重點,可整理為三個方向:

1. 電源線連接方式明確分類

  • X 型:使用者可自行更換
  • Y 型:須由原廠或專業技師更換
  • Z 型:永久連接,不可更換

避免不當更換造成安全風險。

2. 光生物安全(藍光危害)納入強制

  • IEC TR 62778 評估
  • 風險等級須 低於 RG2(中度風險以下)
  • 若光源已有有效 BSMI 證書,整燈可免重測

3. 新增 EMI、電池與性能要求

  • EMI 電磁干擾:CNS 14115
  • 可充電鋰電池
    • 電池單體:CNS 15364
    • 電池組:CNS 62133-2(震動、衝擊)
  • 讀寫作業檯燈/護眼檯燈
    • 須符合 CNS 16048
    • 閃爍指數 FI ≤ 0.05
    • 閃爍百分比 PF ≤ 5%

廠商必須掌握的時程

  • 新標準:公告日起生效
  • 舊標準適用至:116/06/30

116/07/01 起

  • 新申請案一律採用新版標準
  • 感應燈、露營燈正式納入檢驗
  • 舊證書若申請延展,需符合新規

京鴻檢驗的整合協助

京鴻檢驗為 TAF 認可、BSMI 指定之照明燈具實驗室

可一次完成:

  • CNS 14335 安規測試
  • 藍光、EMI、電池與閃爍測試
  • 檢驗品類判定與文件審查

協助廠商在新制轉換期間,穩定銜接送驗流程。。

京鴻建議

116 年新版 CNS 14335,不只是條文更新,而是 檢驗品類與測試內容的全面升級

提早盤點燈具類型、測試項目與時程,將是室內照明產品順利上市的關鍵。

京鴻檢驗將持續協助業界,穩健因應新制室內燈具的安規與產品安全要求。

延伸學習(影音版)

如果想用聽的方式快速掌握,我們也整理了完整影音解說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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