燈具安規與產品安全系列|第 1 部
隨著內政部消防署公告修正 《緊急照明燈認可基準》,自 民國 115 年(西元 2026 年)1 月 1 日 起,新申請之緊急照明燈產品,必須符合 更完整的亮度、電磁相容與電氣安全要求。
本篇依據實務說明,整理 新制三大核心重點與廠商應注意事項。
為什麼緊急照明燈要改版?
近年 LED 與電源控制技術快速發展,讓緊急照明燈具體積更小、功耗更低,但也衍生新的風險:
- 燈具「看起來亮」,實際照亮範圍不足
- 啟動時產生電磁干擾,影響消防系統
- 電池或電路在緊急狀態下過熱,造成二次危害
👉 新制的目的,是讓緊急照明燈 在真正需要時,能穩定、可靠地發揮功能。
新制緊急照明燈三大重點(重點)
這次修正,核心可濃縮為以下三項:
1. 總光通量測試(確保整體亮度)
- 不再只看單點照度
- 改為量測 整燈發出的總光通量
- 要求電池放電 90 分鐘後,仍能提供足夠亮度,清楚照亮逃生路線
確保的是「整條路看得清楚」,而不是「某一點很亮」。
2. EMI 電磁干擾納入必測
- EMI(電磁干擾)由「非強制」改為 必測項目
- 避免緊急照明燈啟動時,干擾:
- 火警探測器
- 緊急廣播系統
- 其他消防設備
火災發生時,所有系統必須 協同運作,而不是互相干擾。
3. 電氣安全要求全面強化
- 漏電與短路保護
- 電池過熱與異常防護
- 外殼耐熱、耐燃設計
確保燈具在緊急狀態下 不會成為新的危險源。
廠商需要注意的實務影響
- 新增測試項目 → 測試時間與成本增加
- 設計初期需同步考量:
- LED 選型與配光
- EMI 抑制與電磁相容設計
- 電池與電路安全保護
自 115/01/01 起,新申請產品必須全面符合新制;既有型號若涉及關鍵零組件變更,也可能需要重新評估。
京鴻檢驗的整合支援
京鴻檢驗提供 新制緊急照明燈的一站式測試與認可支援,包含:
- 總光通量測試
- EMI 電磁干擾量測
- 電氣安全測試
- 文件與法規符合性檢視
協助廠商在新制上路前,提前完成設計與驗證準備。。
京鴻建議
新制緊急照明燈認可基準,不再只關注「能不能亮」,而是全面檢視 亮度表現、電磁相容與電氣安全。
隨著 2026 年新制上路,提早盤點總光通量、EMI 與安全設計,將是緊急照明燈順利通過認可的關鍵。
京鴻檢驗將持續協助業界,穩健因應新制緊急照明燈的安規與驗證需求。
延伸學習(影音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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